9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不治 停職警涉虐兒罪提堂 准保釋8月再訊

2019年2月,約9個月大男嬰疑於油塘油翠苑一單位內昏迷,送院後不治。事隔約5年後,男嬰父親、42歲男警被控一項虐兒罪,今(2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涉案男警暫毋須答辯,以待他聘請私人律師及索取文件,案件押後8月7日再訊。裁判官溫紹明批准涉案男警繼續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不准接觸控方證人。温官一度對控罪適切性有疑問,控方指索取法律後決定控以虐兒罪。

被告蔣定邦、報稱警員,現已被停職,他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12月1日與2019年2月19日在鯉魚門道油翠苑漾美閣某室,身為超過16歲而對9個月大的兒童、即蔣天晴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而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蔣天晴,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蔣天睛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控方今天準備好答辯,惟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他向法庭申請案件押後。温官一度對控罪適切性有疑問及問起案中男嬰死因,但控方指索取法律後決定控以虐兒罪。

温官最終批准案件押後,另准被告以兩萬元保釋,期間不須離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須居住報稱住址,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據悉包括被告前妻。

温官又提醒被告,案件嚴重及涉及複雜法律程序,「千祈唔好覺得小事,我覺得非常大件事」,着被告把握時間找律師及索取法律意見,案件下次提訊時,法庭不會輕易因相同原因而再押後本案。

案件編號:KTCC1219/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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