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涉恐嚇及強姦妻子 控方指被告以妻「弱智冇人信」逼銷案 更當着4歲子前向妻施暴

44歲無業男涉於2021年底恐嚇當時35歲、患輕度智障的妻子,後來又威脅妻子銷案及不得上庭作供,更涉嫌在酒店內、於4歲兒子同場下強姦妻子,導致妻子因姦成孕。涉案男子因而被控刑事恐嚇、強姦及妨礙司法公正3罪,他否認3罪;高等法院今選出4女3男陪審團後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曾恐嚇「攞把刀捅死」女事主,在女事主報案後,又騷擾女事主稱「你又弱智,又有精神病,你唔好上庭」。審訊明續。

控方指被告因刑恐妻子會殺害對方遭告上庭

被告Y.S.,被控於2021年11月21日在香港新界元朗,威脅女子X會使她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於同年12月21日在元朗強姦X;及於同年12月3日至14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多項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關於針對他的刑事審訊,威脅作為控方證人的X,要X撤銷向警方作出舉報和不得在該刑事審訊中出庭作供。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1年11月21日早上,被告叫醒X後,要求X代其登記電話服務,因為被告是內地人士,但遭X拒絕,被告便用粗言穢語罵X,X受驚及帶同當時4歲兒子離家,直到當晚8時才回家,而被告則向X說「我殺人都敢,你信唔信我攞把刀捅死你同阿仔」、「我揾人捉走你個妹」。兩日後,X和妹妹Y報警;被告在同月25日被帶上庭,獲准保釋,不准返回案發地點和不得接觸X等控方證人。

保釋期間再以「你弱智又有精神病」逼妻銷案並將她強姦

控方續指,2021年12月3日,X帶兒子上學時,被告在校外等X,並向X說「你後尾又點上庭呀?法官唔會信你講嘢,你有精神病,你又弱智,你又有抑鬱症,邊個會信你講嘢」;12月14日下午,X接兒子放學時,被告又向X說「你學咩嘢人去上庭,你快啲嗌阿妹同我銷案,你又弱智,又有精神病,你唔好上庭」。

控方指,同年12月21日,X和兒子在街上遇到被告,被告聲稱持有X妹妹的罪證,X在被告威脅下,遭帶往被告當時租住的酒店,被告不顧兒子亦在房間內,脫下衣服及把X抱上床,蓋上被子將X強姦,過程中沒有使用安全套。翌年1月26日,X報警;被告在警誡下,稱「嗰個係我老婆!」。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透露,X事後懷孕,及後進行人工流產,胚胎基因檢驗結果顯示經手人是被告。

案件編號:HCCC205/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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