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4年性侵智障女院友、被法庭裁定須賠償83.3萬元的「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康橋之家母公司智友集團有限公司3名董事李永耀、周可仁及楊尚文,並要求法庭下令智友每月向張健華在內等5名原創股東支付1.5萬元董事酬金。3名智友董事今向高院申請剔除申索,獲聆案官陳振國批准,陳官指張建華沒有披露任何合理理由,申索瑣屑無聊及勢必失敗。
原告為張健華;被告為李永耀、周可仁及楊尚文。
張在入稟狀指,他代表智友集團有限公司的5名原創股東討回公道,稱他和6位志同道合的好友在2011年協議籌組智友集團有限公司,翌年斥資840萬收購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沐恩康復服務有限公司及香港豐裕國際有限公司。
張健華未能提供任何合理訴訟理由
惟智友兩名最大股東李宏憲及杜傳清在2014年接管智友,並違反2011年股份協議的委任董事原則,李宏憲及杜傳清又偷偷地向周可仁及周兆志出售70%股份,且有召開股東大會交代。周可仁沒有按照股份協議的原則,任命李宏憲的兒子李永耀作為董事,而楊尚文亦秘密購入周兆志的20%智友股份。
陳官指,入稟狀指稱李宏憲及杜傳清違反2011年的協議,但張健華卻沒有控告兩人,張健華亦無法解釋被告方為何要每月支付1.5萬元董事酬金,他未能提供任何合理的訴訟理由,申索屬濫用法律程序及勢必失敗,故批准剔除申索。
案件編號:HCA1192/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