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廣東道淫竇 拘53歲男負責人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8月21日)下午展開「搜鷁」行動,突擊搜查廣東道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人員於單位內拘捕一名53歲本地男子,涉嫌「管理賣淫場所」。被捕人已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現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將於9月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人員於行動中檢獲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證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

警方展示所得證物。警方圖片
警方展示所得證物。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男負責人。警方圖片
警方拘捕男負責人。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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