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公司計錯糧要3清潔工回水 食環署外判商經理認欺詐私吞3.8萬元 還柙9.20判刑

5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服務承辦商合約經理涉向3名清潔散工訛稱公司計錯3人薪金,兩年間要求他們歸還共逾3.8萬元的部分薪金後,私吞款項並沒有退還給公司。被告今早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3項欺詐罪,裁判官劉淑嫻將被告暫時收監,押後9月20日判刑。

被告蔡偉康,報稱為清潔監督,他案發時為耀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耀發)前合約經理。蔡被控三項欺詐罪名,控罪指,蔡偉康於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杜靄昭、周結蘭、吳國基,偽稱耀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錯誤計算3人的工資,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3人分別將其部分工資共約港幣32,792元、1,429元、3,892元退還予蔡偉康,而導致蔡偉康獲得利益,或3人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KTCC1443/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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