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公屋建築項目分判商兩名前工頭索賄收賄助工人受聘

公屋建築項目分判商兩名前模板「工頭」,被指從兩名工人接受及索取共約4.4萬元賄款,作為令兩名工人獲分判商聘用的條件,兩工頭今日(12日)遭廉署落案起訴代理人索取及收取利益等9罪,下周一於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兩被告為謝藍雄淇(33歲)和劉偉(47歲),同為碧海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碧海) 前模板「工頭」,前者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後者則被控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廉署指,案發時,碧海是觀塘一個房屋署轄下公屋建築項目的模板工程分判商。兩名被告擔任模板「工頭」,負責監督其他模板工人工作。

謝藍雄淇涉嫌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期間,先後7次從兩名工人收取合共約3.9萬元賄款,作為該兩名工人能獲碧海聘用的條件。劉偉則涉嫌於2022年7月,以同樣名目向上述兩名工人索取回佣,並由其中一名工人收取了4,800元賄款。

廉署早前接獲相關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該兩名工人日薪為1,450元,兩名被告涉嫌向他們收取每日200元賄款。

廉署強調索取或收受賄款以助他人獲聘是嚴重貪污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7年及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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