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圍暴動最後一案 8人暴動罪成判囚4年2個月至4年半不等

2019年11月警方封鎖理大後,逾千示威者在彌敦道聚集及有人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等;警方其後展開圍捕行動並拘捕213人,分17案起訴暴動罪。其中一案早前審結,8人裁定暴動罪成,暫委法官黃雅茵今於區域法院判處8人監禁4年2個月至4年半。本案為理大外圍暴動案中,最後一宗判刑案件;翻查資料,當晚被捕的213人中,共200人暴動罪成。

被告為33歲林樂進、25歲林迪倫、24歲劉思琪、29歲梁健朗、28歲譚啟冲、28歲謝承峯、23歲蘇定楠及23歲馮文杰,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800/2020、DCCC577/2021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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