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涉721暴動案結案陳詞 控方指林為達私人目的濫用職權 在場發號施令「火上加油」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案件今於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控方指,林卓廷稱當日入元朗保護年青人,但其選區並不包括元朗,林是「濫用職權以達到私人目的」,在現場又對其他閘內人士發號施令,藉議員身份帶領挑釁白衣人,他在現場沒有調停,而是「火上加油」,在事件早期已稱呼白衣人為「黑社會」,更透過其助手直播「刷流量」和號召更多人到元朗「搞事」。下午續審。

控方指林卓廷濫用職權又直播「刷流量」

被告為43歲林卓廷、35歲庾家豪、37歲陳永晞、31歲葉鑫昇、26歲鄺浩林、48歲尹仲明及26歲楊朗,否認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高級檢控官程慧明今陳詞指,各被告在審訊中的辯解不合理和不可信,現場片段拍攝到7人在現場參與暴動或留守支持他人。

左起被告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和尹仲明。資料圖片
左起被告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和尹仲明。資料圖片

 

林卓廷供稱他當時作為議員,有責任到元朗了解情況。惟控方指,林是新界東選區的議員,選區並不包括元朗,而林在現場行為亦不像履行工作、不符合公職人員的態度,指林「濫用職權以達到私人目的」及「直播刷流量」,林表面上在社交媒體呼籲巿民到元朗要小心,其實是暗示巿民進入元朗生事,事件其中一個起因要歸究於林的「發動」和參與。

自稱「調停者」實質「火上加油」

控方續指,林卓廷稱要入元朗監察警方,但他實際上卻是與白衣人對峙,林在元朗站也沒有呼籲閘內人士散去,反而聲稱他要求警方到場驅散白衣人;林稱自己是「調停者」角色,但在現場早期已稱呼白衣人為「黑社會」,後來更與閘內人士一起叫口號「黑社會,唔好走」等,林根本沒有調停,而是藉其議員身份帶領挑釁,並以擴音器向白衣人指罵,林在現場「火上加油」及沒有考慮過白衣人感受,他也沒有留意到白衣人的「保衛家園」紙牌,他故意對白衣人訴求視而不見、掩飾自己的真正目的。

林卓廷辯稱自己到元朗是為保護年青人。控方指,林大可勸喻他們換上淺色衣物,林也沒有嘗試與白衣人談判,相反,林帶領閘內人群走向閘機和發號施令,叫閘內人士「唔好退」、「唔好追」等,稱閘內人士為「兄弟」,用擴音器壯大聲勢,當閘內人士向閘外射水時,林亦在附近、屬支持行為;林更指示助手做直播,號召他人到元朗「搞事」,破壞社會安寧,助手亦只是拍攝白衣人一方。

控方指,案發時如果警方在場,相信警方會拘捕雙方人士,其實閘內人士不希望警方到場,而是希望衝突持續下去。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DCCC1132/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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