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家族爭產戰丨外婆贈遺產予契仔 3姨不認同「契仔」身份 質疑母被過份監視

藝人官恩娜(Ella)已故外婆勞笑鳳生前把逾4千萬元資產贈予官恩娜胞兄官仲銘,再立遺囑把遺產全數贈予「契仔」馮明業。官恩娜3名姨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遺囑無效,質疑「契仔」連同官家合謀奪取外婆財產,案件今(24日)續審。3姨母麥麗萍指「契仔」經常聲稱外婆不在家,她們3姐妹突擊上門探望外婆時則發現外婆在家,認為「契仔」故意說謊阻礙3姐妹聯絡外婆,懷疑「契仔」禁錮外婆,「跟出跟入」過份監視外婆,但她們卻不擔心外婆的人身安全,其後亦逾兩年沒有探望外婆。

本案3名原告為死者勞笑鳳的長女麥銀娣、3女麥麗萍及么女麥美華,兩名被告為勞笑鳳的次女、官恩娜母親麥銀麗,以及麥銀麗的男性好友、勞笑鳳「契仔」馮明業。

么女麥美華。
么女麥美華。

 

長女麥銀娣。
長女麥銀娣。

 

馮明業。資料圖片
馮明業。資料圖片

 

官恩娜3姨母麥麗萍供稱她不認同「契仔」馮明業身份,指出馮明業只是受聘為外婆勞笑鳳的秘書及助手。麥麗萍指她們3姐妹突擊上門到官家探望外婆,發現外婆在家,確認馮明業特意說謊,訛稱外婆不在家,懷疑馮明業禁錮外婆,認為馮明業為人不可信,但沒有擔心外婆的人身安全,只是認為馮明業身為秘書,「跟出跟入」過份監視外婆。

法官直指「故事不合邏輯」

被告方質疑3姐妹聲稱擔心外婆被官家操控,又擔心聯絡不到外婆,卻在其後兩年多沒有主動探望外婆,指出事實上馮明業從沒有阻礙3姐妹探望外婆。麥麗萍解釋「我自己都有事」,為了外婆不會因與3姐妹見面而被官家要脅或責罵,故一直單方面等待外婆聯絡,才沒有到官家探望外婆。她當時指收到外婆來電,外婆問她為何不到官家探望她,她當時稱:「你都知人哋(官家)都唔想我哋(3姐妹)入嚟」。她也沒有過問馮明業為何會阻止3姐妹探望外婆,她稱:「我對依個人好失望,唔會同依個人講嘢」。

對於外婆勞笑鳳在2011年12月與官仲銘合資購買上水萬豪居物業一事,麥麗萍指她沒有擔心外婆沒有精神行為能力買樓,也不擔心外婆被官家施壓。她指外婆若搬到萬豪居居住後,便不會受到官家要脅,陳嘉信法官一度指出即使外婆搬到別處居住,也不會阻止官家或馮明業要脅不協助外婆處理租務、不照顧她日常生活、不讓她聯絡3姐妹等事宜,直指麥麗萍的「故事不合邏輯」,麥麗萍則表示「咁我唔知點講喇」。

麥麗萍重提外婆與3姐妹見面後被官恩娜或麥銀麗責罵一頓,外婆形容她「未試過被人鬧得咁犀利」,麥麗萍認為官恩娜「唔應該鬧阿婆囉」。被告方指實質情況並非官家不希望3姐妹不請自來與外婆見面,而是官家指責3姐妹不到訪官家探望外婆,但麥麗萍否認。

案件編號:HCAP 37/2015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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