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翁涉兩度強姦一女子 被控管有危險藥物器具等3罪 申請保釋被拒 還押11.27待取DNA及鑑證報告

六旬老翁涉於葵涌邨住所內兩度強姦一女子,並涉管有危險藥物器具,被控強姦等3罪。案件今早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以待取鑑證報告及化驗報告,包括DNA報告、指紋報告,以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今早申請保釋,惟遭曾慶東裁判官拒絕,期間被告還押候訊,保留8天覆核權。

67歲被告鄭俊忠,報稱退休人士,被控兩項強姦及一項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罪。控罪指於2024年9月29日,在葵涌大窩口道葵涌邨綠葵樓(第8-9座)某單位分別兩度強姦X;另於同日在該單位管有器具,即一個插有飲管的樽,而該些器具是適合於及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即甲基苯丙胺。

案件編號:WKCC4333/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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