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東九龍總區衝鋒隊、黃大仙警區、秀茂坪警區、觀塘警區及將軍澳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昨日(16日)進行代號「冠軍」(CHAMPION )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多個地點,並拘捕二十五人。
行動中,兩名本地女子、六名內地男子、十六名內地女子及一名外藉女子,年齡介乎36至56歲,分別涉嫌「行使假身份證明文件」、「非法入境」、「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違反逗留條件」、「協助及教唆非法勞工違反逗留條件」、「涉及不道德活動」、「逾期居留」及「逾期居留人士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等罪名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聯同入境處於東九龍打擊黑工。警方圖片
警方強調僱主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則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