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2年國慶日南丫島榕樹灣碼頭對開海面發生撞船事故,「南丫四號」上的39名港燈員工及親友數分鐘内葬身大海,死因研訊今日繼續。倖存者在證人供詞中憶述,「海泰號」高速接近「南丫四號」,聽到「砰」的一聲巨響後,「海泰號」向後倒退並離開。有份協助救人的倖存者證人供詞則提及,當時將一雙兒女送上救生艇後曾折返尋找妻子,期間目睹兩男女須要協助,即將他們帶到救生艇旁及提供救生衣。
倖存者船上無人講解逃生路線等
倖存者盧麗顏在證人供詞憶述,事發當日與丈夫劉鑑波應友人邀請,參加港燈舉辦的「南丫四號」維多利亞港觀賞國慶煙花匯演。晚上8時許,盧、劉與朋友司徒佩華坐在上層甲板層船艙左舷,盧透過船窗看見有一艘船「海泰號」高速接近「南丫四號」,其後聽到「砰」的一聲巨響後,盧目睹「海泰號」向後倒退並離開,「南丫四號」隨即下沉。
盧表示兩船相撞的衝擊力極大,她亦因衝力而撞倒在地上,丈夫即從船椅下取出救生衣。當時「南丫四號」已不斷傾斜至20度,而上層甲板的座椅向船尾倒下時,她目睹「坐在後面的乘客,被倒下的座椅壓着」。盧提及當時海水開始湧入船艙,期間聽見船長向乘客道歉,約15分鐘後,救援人員擊碎船艙的玻璃,盧其後獲救。盧指上船時,沒有任何船員向乘客介紹逃生路線及講解逃生工具等,盧亦不知道救生衣存放的位置。
倖存者協助救援其他人
海難事故中協助救人的倖存者李明新在證人供詞表示,當兩船相撞時,他抱著兩歲大的兒子坐在上甲板層船艙左舷前排的座位,其後因衝擊力跌落在地上,亦目睹其他乘客因撞到而受傷流血。李隨即聽到船員大喊坐好及船隻開始下沉,李即叫分開坐的妻女返回身邊,並立刻為他們穿上救生衣,當時「南丫四號」已開始垂直下沉,海水亦開始湧入船隻。救援人員將船窗擊碎,李手抱兒子,並將女兒從船窗送出去給救援人員,惟未能尋回妻子。李將兒子送上救生艇,自己未隨同逃生,李游返船艙尋妻及救人。
李折返「南丫四號」時,發現一名面朝大海漂浮、背朝天的女子,李即將她救起並帶她到救生船旁,惟李描述該名女子已沒有生命跡象。李繼續在海上游欲尋找妻子時,發現一名正在求救的男子,李將救生衣遞給該名男子。其後,李獲救並在救生船上發現一雙兒女,在送院途中獲告知其妻子已獲救。
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訊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難者一併展開研訊,不設陪審團;有利害關係方為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分別負責建造及經營「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趙少琼的胞弟趙炳全坐家屬列席聽審。
39名遇難者為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易慧、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當中包含8名兒童,他們於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島對海域被淹死。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