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報值勤紀錄騙薪金逾3萬元 家庭學資處前合約職員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家庭學資處前合約高級行政助理涉嫌於2022年至2024年間,訛稱值勤但實際正休假,詐騙中介公司支付薪金共逾3.2萬元。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觀塘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時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以及初犯,決定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事後已適時認罪,亦深感懊悔。辯方續指,在上一次押後期間,被告已因應賠償令全數作出賠償,遂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34歲男被告鄭宗銘,案發時由超卓管理有限公司(超卓管理)聘任為家庭學資處合約高級行政助理,他被控於2022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間,事實上休假而虛假地向家庭學資處或超卓管理的職員表示他有值勤,意圖詐騙而誘使超卓管理向他支付薪金合共逾32,000元。

案件編號:KTCC751/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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