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19歲青年公廁內淋酒精自焚 自行救熄燒傷腳 涉縱火遭警拘捕 

屯門發生縱火案。今日(7日)下午4時許,一名19歲姓李青年於青山公路-青山灣段一公廁內,向自己淋潑懷疑易燃液體並自焚,其後自行將火熄滅並離去。警方接報到場調查,並在大興邨興輝樓尋回男子,當時他腳部燒傷,幸仍然清醒,隨即將他送往屯門醫院治理。

警方初時將案件列作「發現懷疑精神紊亂人士」,消防經調查後在現場發現助燃劑,認為起火原因有可疑,警方隨即將案件改列「縱火」,並將青年拘捕。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正調查青年自焚原因。據了解,涉案的易燃液體為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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