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串謀販毒及傷人並連同兩男女妨礙司法公正 兩男女擬不認罪明年2.15開審

54歲男警涉於2023年11月串謀他人販運大麻及傷人,更涉嫌與律師等人指示一名警長銷毀刑事調查資料。該男警被控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傷人、妨礙司法公正等3罪,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高勁修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5日,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包括錄音信息;同案兩男女則擬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高官將案件排期至明年1月6日進行審前覆核,在2月15日進行為期10日的英文審訊,期間所有被告續准保釋。控方透露,審訊料傳召4名警員及2名專家證人。

3名被告依次為54歲男警員王志輝、65歲男子李志謙和29歲女律師林宛瑩。王志輝被控各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串謀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王另與李志謙和林宛瑩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控罪指,王志輝於大約2023年11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販運危險藥物,即大麻;以及在同期,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一名被稱為「林仔」的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妨礙司法公正罪指,3名被告於2023年11月16日,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就針對王因公職人員行為不當,而進行的刑事調查,指示一名警長銷毀資料。

案件編號:DCCC1435/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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