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場為顧客提供免費儲物服務原是便民之舉,惟當設施供不應求時,或會引發意想不到的問題。近日,有網民在一所大型商場内,目睹有旅客因儲物櫃已滿,竟將多件行李隨意堆放在走火通道外,完全堵塞通道。事件引起網民猛烈批評,有大律師指,雖然相關舉動確有可能觸犯消防條例,但執法上存在困難。
網民直斥離譜 質疑商場消防安全
該網民指,在一間設有免費儲物櫃的大型商場內,發現儲物櫃已全部額滿。然而,部分旅客並未因此尋找其他收費寄存服務,反而選擇將行李箱放置於消防通道門外,事主隨後已即時通知工作人員,「佢地話搵人去搬走佢(行李)」。
此事件迅速在網上發酵,不少網民直斥行為離譜,「衰格到咁,搬走晒啲行李再罰錢就啱」、「其實最唔明係點解唔放喺酒店?拉得篋嚟相信都應該會瞓一晚,咁點解唔直接放喺酒店」,另外亦有網民留言表達不滿,指該商場「其實唔係好注重消防安全」,並分享過往投訴防煙門被打開的經歷。許多人建議事主應直接向消防處舉報,認為此舉比通知商場更為有效,有留言稱「你報消防搞,(商場)先會認真解決」。
此外,部分網民則以諷刺的口吻表達不滿,笑言旅客的行為變相令「Call 商場保安變左免費保管」,更稱商場的閉路電視成了「免費睇實啲行李」的工具。




陸偉雄:阻塞消防通道雖違法 惟檢控流動旅客有難度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星島頭條》訪問時表示,雖然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A條,任何人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均屬違法,但該條例未必適用於商場內部,因商場是私人物業,並非政府管轄的馬路、行人路等公眾地方,故規管權在於其管理公司。
對於堵塞消防通道的行為,陸偉雄指,此舉確有可能觸犯消防條例,但執法上存在困難。他解釋,執法成功與否,需視乎阻塞面積、影響程度及持續時間,「如果是住戶長期擺放雜物,執法就容易。但那些遊客是流動性的,你轉頭報警,消防來到,他可能已經走了,作用不大。」陸偉雄強調,在此類事件中,商場管理公司的責任遠大於旅客。他認為旅客未必清楚規定,管理一方應更積極地履行其管理責任。
商場:如發現無人看管物品會即時採取行動
該商場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指,他們於三樓、四樓及八樓提供先到先得自助物品寄存服務,以便利蒞臨消費的顧客,已在當眼位置張貼告示,提醒使用該項免費服務的顧客,需遵守相關守則。未能存放於儲物櫃的物品,顧客須自行看管。為保持商場地方整潔及安全,職員會定期巡視不同樓層,如發現無人看管物品,會即時根據失物認領程序採取相應行動。
記者:郭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