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貨車司機去年10月在觀塘駕駛貨車期間,撞上一名「衝紅燈」的六旬女子,導致女子身亡。涉案貨車司機因此被控1項不小心駕駛罪,他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過去有38年駕駛經驗,沒有案底,僅有1次定額罰款記錄,望法庭判處罰款或社會服務令。惟署理主任裁判官引述案例指並不合適,下令被告還押至4月14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撞倒「衝紅燈」過路婦
被告陳偉明,承認於2025年10月10日在香港九龍觀塘勵業街與觀塘道交界近燈柱AA6492,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輕型貨車。
案情指,當日下午被告駕駛涉輕型貨車至案發路口,該處有行人過路處及交通燈,而當被告駛過路口時,撞上了61歲女事主。女事主當場失去意識,她頭部重傷,送院搶救後不治;當該名女子步出安全島及橫過馬路時,行人過路交通燈號為紅色。基於被告當時沒有足夠謹慎,警方以不小心駕駛罪起訴被告。
案例指不適合判罰款或社服令
辯方今求情時,提到被告過去有38年職業司機經驗,一直在某物流公司工作,從無案底,僅有一次定額罰款記錄,而專家供詞亦指案發時被告僅有0.9秒反應時間,他在看到死者即時剎車,但已來不及,被告深感抱歉,望法庭考慮判處罰款或社會服務令。
惟鍾官考慮案例後,認為罰款或社會服務令並不適用,押後案件至4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案件編號:KTCC577/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