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涉踢及非禮僱主4歲女 官指證供與事主錄影會面有出入 裁定罪名不成立

菲律賓籍女傭被指去年於麗思卡爾頓酒店房間內踢僱主的4歲女兒下床,再脫下對方外褲用下體磨擦其私處。女傭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及猥褻侵犯罪,案件今(1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周羨頤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並指本案控方主要依賴事主證供以及她向家人投訴被告的內容,但這些證供與事主的錄影會面內容有出入,因此裁定被告罪脫。

33歲被告GUARINO, GELLIE ESCALO報稱女傭,被控於2023年3月26日,在香港麗思卡爾頓酒店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4歲兒童,即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另被控於同日相同地點猥褻侵犯X。

案件編號:KCCC1394/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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