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2份保單呃佣金 前保險從業員企圖欺詐 判囚2月緩刑1年

前保險從業員虛報2份保單申請,企圖使富通保險有限公司向他支付佣金,因此遭廉署起訴,早前承認企圖欺詐罪,東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李善彤今指被告違反誠信,考慮後判被告監禁2個月,緩刑1年。

29歲被告柳浩賢,報稱前保險從業員,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12月17日,向富通保險有限公司偽稱兩份保單申請是由趙美寶作出,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富通保險有限公司批准該些保單申請和向柳浩賢發放相關佣金,而該行為會導致柳浩賢獲得利益或富通保險有限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李官指,本案涉及違反誠信,社會服務令的刑罰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李官說,被告認罪、案發前背景良好,而被告只涉及企圖欺詐,在被捕前可能沒得到實際利益,事後也有向公司交還部份薪金。

李官稱,根據辯方求情內容,被告的母親患肺癌,父親因此須請無薪假照顧妻子。李官考慮到上述原因,決定判處被告監禁2個月,緩刑1年。

案件編號:ESCC2116/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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