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案脫罪被告王志榮發還區院提訊 准保釋押明年2月底重審

721元朗西鐵站白衣人事件,律政司早前就罪脫被告王志榮提案件呈述上訴,獲上訴庭裁定得直,下令發還至區域法院原審法官葉佐文重新考慮裁決。案件今(15日)於區域法院提訊,押後至明年1月22日在葉官席前再訊,並預留2月27日及28日進行審訊。辯方另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容許王在保釋期間前往內地,遭法官彭中屏拒絕,僅批准王以原有條件保釋。

58歲被告為王志榮、報稱運輸工人,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害他人。

案件編號:DCCC888/2019、DCCC11、734/2020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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