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有港人受高薪工作等原因誘騙,遭「賣豬仔」至東南亞後遭禁錮及被逼從事非法工作。兩名青年誘使5名事主前往外地,當中包括一名輕度智障人士,兩男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今於區域法院分別判囚36個月及56個月;其中一男另涉洗黑錢罪,稍後判刑。
兩被告為31歲無業男馬智豪、24歲男學生張敏懷,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兩人於2021年某日至2022年8月某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詐騙某些會被誘使前往外地的人士,即不誠實地向該等人士虛假地表示有真實的就業、商業機會及/或其他機會產生可觀的經濟報酬,從而誘使該等人士前往其他國家。
法官林偉權今判處馬入獄56個月,張入獄36個月。
馬另涉一宗洗黑錢案,他承認於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4日處理中國銀行帳戶內約698萬元犯罪得益。
案件編號:DCCC688、656/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