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與運輸署今日(11月1日)下午3時30分舉行聯合記者會,簡介政府為配合推行告票電子化,向駕駛執照和車輛牌照申請人收集電子聯絡方式的相關安排。《星島頭條網》會直播有關記者會。
立法會於今年6月19日通過《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修訂前,車輛罰款通知書須面交予掌管涉事車輛的人或固定於涉事車輛上,又或以郵遞方式送達登記車主或違例司機。修訂後,將允許電子方式派送罰款通知書予車主,告票或未必一定貼車身。政府目標是於2025年內開始逐步推行告票電子化,及分階段推出「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的不同功能。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早前曾往警察總部參觀「電子交通告票平台」功能的演示,當中提到「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網站和手機應用程式可為市民提供一站式的服務,便利車主及司機隨時隨地查閱電子告票或電子繳款通知書的資料,並可透過電子方式繳付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