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留意到有爆竊集團針對屯門區內低密度式及低層私人住宅單位進行爆竊。上月接獲至少兩宗報案,損失共135萬港元,屯門警區經過情報及罪案趨勢分析,於前日(10月31日)晚上進行反爆竊行動,拘捕一名42歲內地男子,警方仍繼續調查是否涉及其他同類型案件。
屯門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陳學麟講述案情時表示,今年十月,警方接到兩名住客報案,指其住所窗戶被硬物撬開,住所內有被搜掠痕跡及有財物被偷去,失物包括現金、手錶及珠寶首飾,總值約135萬港元。
經警方調查及分析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有關爆竊案全部發生晚上至凌晨時分。疑犯及其同黨特別針對近山邊、低密度及低層住宅,經屋苑外圍的圍欄進入屋苑範圍後,進行觀察及踩線。當確認單位無人後,同黨會在樓下或山邊「把風」,另一方面疑犯便會沿住單位外牆的喉管爬到涉案單位,之後會用硬物,例如鐡筆及螺絲批,撬開目標單位窗戶然後入屋搜掠,賊人偷去單位內財物後會從原路逃去。
有見及此,青山分區特遣隊人員於10月31日晚進行反爆竊行動。行動期間,發現一名男子形迹可疑,並於涉案屋苑平台徘徊,人員立即作出追捕及成功截停有關男子,在其背囊搜出金器、現金、鑽石首飾合共總值約港幣12萬元的財物,以及相信用作犯案的螺絲批及其他工具。經調查後,發現該男子於被捕前剛剛在涉事屋苑的一個低層單位進行爆竊,該名男子身上沒有身份證明文件,被警方以「爆竊」及「未能提供身份證明文件」拘捕。
經閉路電視分析及對比,警方相信該名男子與之前所提及的兩宗於10月20日及26日發生的爆竊案有關。被捕內地男子42歲,報稱無業,警方仍調查被捕人有否涉及更多同類型的刑事案件以及其同黨身份,及其他失物去向。
陳學麟指,爆竊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他同時提醒市民,要鎖好門窗,盡量避免在家中存放貴重物品,如發現可疑人物,請立即通知警方。
他強調,今次警方主要是靠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先可迅速鎖定疑犯身分。因此,一個高質素的防盜系統及閉路電視,對於防止及偵查罪案十分重要,希望市民考慮在家中安裝有關設備以保障家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