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逐出道場失精英資助 空手道選手羅展鵬指 倘當年沒遭空總「雪藏」有機會參加世界超級聯賽

前空手道精英運動員羅展鵬因「轉會」遭香港空手道總會「雪藏」,致其喪失精英訓練資助及遭褫奪精英運動員資格,羅提出索償,案件今於高院續審。法官歐陽浩榮指出體院文件顯示羅展鵬在2015年打算參加世界一級空手道超級聯賽、伊斯坦堡分站的組手項目,惟港隊當年最終並沒有派人參賽,是否即使沒有被「雪藏」,羅展鵬也不能參賽。羅展鵬不同意,稱目標會因選手和教練而變,如果自己沒有被「雪藏」、便有機會參賽。案件下午續審。

本案原告為羅展鵬、羅心汶及代表女兒舒晴的舒展鵬,被告為中國香港空手道總會有限公司。羅入稟向總會索償近230萬元損失;其餘兩人亦遭遇類似情況,向總會索償30萬元及10萬元。

被告代表大律師蔣任宏今續盤問羅展鵬,提到羅展鵬於2014年10月28日填寫了一份體院表格,當中比賽目標並沒有提到他早前證供所指的全國空手道錦標賽,而當時其教練填寫的評估報告中亦只提到亞洲空手道錦標賽團隊賽獎牌這一項目標,總教練鄺均明在2015年至2016年度的評估中也只提及世界超級聯賽。

羅展鵬確認相關文件內容,並同意比賽目標是針對個人能力所定。法官歐陽浩榮其後向被告方指出,相關文件填寫的比賽目標是否代表選手不可以參與其他賽事,而選手會否獲選出賽,這與目標亦是兩回事。被告方續盤問並向羅展鵬指出,總會不會派所有選手參加比賽。羅展鵬同意。

法官指出,羅展鵬在2014年10月簽署的體院文件中,提到打算參加世界一級空手道超級聯賽、伊斯坦堡分站的組手項目;惟港隊當年最終並沒有派人參賽,所以羅展鵬即使沒有被「雪藏」,也不能參賽。羅展鵬不同意,供稱會因為選手和教練而改變目標,如果自己沒有被「雪藏」、便有機會參賽。法官續問到,為何當年總會沒有派其他人參賽。羅展鵬供稱不知道,可能因選手參加其他賽事而「分道揚鑣」。

案件編號:HCA529/2017、HCA987/2019及HCA988/2019
法庭記者:王仁昌

即時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