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丨葉劉:判刑較為寬鬆 證明香港司法獨立 冀眾人出獄後真心悔改

35+顛覆案45名罪成被告今日(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接受判刑,主腦戴耀廷判囚10年;執行初選的民主動力趙家賢判囚7年;三投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

行政會議召集人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判刑較為寬鬆,亦考慮普通法原則,即認罪後可扣減三分一刑期,故主腦戴耀廷以15年為量刑起點,扣減三分一後判囚10年,其他列為積極參與者則判4年至9年不等,證明香港司法完全獨立運作。

行政會議召集人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判刑較為寬鬆,亦考慮普通法原則。郭詠欣攝
行政會議召集人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判刑較為寬鬆,亦考慮普通法原則。郭詠欣攝

 

35+顛覆案認罪被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判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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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選擇不認罪受審被告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判囚8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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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選擇不認罪受審被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判囚8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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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認罪被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判囚5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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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刑期無任何扣減 現判刑合理

被問到會否擔心刑期過輕對社會無阻嚇性時,葉劉表示自2020年《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政府提出檢控,部分被告還押超過3年,而且根據今年3月生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根據《國安法》判處的刑期沒有任何扣減,即不能如其他犯人可按其行為良好等可扣減,因此現在判刑屬合理。

可釋放訊息顯示香港司法完全獨立

她更認為判刑可釋放訊息,顯示香港司法完全獨立,亦考慮個別被告人情況,包括有否認罪等作決定,亦因為眾人刑期不是太長,她希望眾人出獄後能真心悔改,可重投社會。

記者:郭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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