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5部委印發《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由周日(15日)起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將稅務優惠擴至全國,以及將國債及指數基金等納入可投資範圍,
稅收優惠擴大至全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及中國證監會印發通知,明確自12月15日起,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都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範圍從36個先行城市及地區,同步擴大至全國。
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
《通知》指出,在現有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產品基礎上,將國債、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範圍。金融機構要做好個人養老金產品資產配置公示等工作,依法依規開展投資諮詢服務,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加強對金融消費者、投資者的保護,保障參加人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通知》又指,審慎確定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範圍,鼓勵支持商業銀行銷售全類型個人養老金產品。商業銀行要健全線上線下服務管道,為參加人變更開戶銀行、領取個人養老金等提供更多個性化服務,為理財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提供便利。
此外,在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定居等情形的基礎上,參加者患重大疾病、領取失業保險金達到一定條件或者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申請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具體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