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宣布7月1日起執行外國影響力登記計劃(FIRS),日前發布仍待國會正式同意的相關施行準則。一旦上路,未按規定登記者,可遭處以徒刑。FIRS分兩個等級,分別為適用所有國家的「政治影響力」及僅用於英國政府所指定國家的「加強管控」等級。目前入列「加強管控」等級的,僅伊朗和俄羅斯。
中央社報道,按規定,在「加強管控」等級,英國政府須明確指定列管國家、以及受相關國家控制的實體。以俄羅斯為例,英國內政部大臣賈維斯在國會表示,俄羅斯總統、政府、所有政府關聯組織機構、軍隊、警察、情報單位、司法機關、國會議員,以及受莫斯科當局控制的政黨,皆屬列管標的。
與適用所有國家的「政治影響力」等級不同,「加強管控」等級所規範的,不僅限於政治相關活動。這意味一旦遭FIRS「加強管控」等級明文列管的個人或實體在英國境內從事任何活動,或有任何個人或實體與遭明文列管的個人或實體,透過文字、口述、利益交換及其他方式達成協議,在英國從事任何活動,都必須主動提報FIRS登記,這也涵蓋相關個人或實體受「指示」或遭施壓從事任何活動的情況。
儘管FIRS主要規範在英國發生的活動,內政部指出,若活動是在英國境外開始,但對英國產生效果,則這在FIRS「加強管控」等級也可能獲認定屬應登記範圍,例子包括在英國境外發布、但內容針對英國境內人士的社群媒體貼文。
賈維斯另指出,宣布從7月1日起實施FIRS,這意味各利害相關方有3個月的時間準備。根據內政部發布的施行準則,媒體也屬規範對象。至於「政治影響力」等級,規範對象為受外國(含外國政府、軍警、執政黨等)指示,在英國從事政治影響活動的個人或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