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認藏「太空油」稱作自用 判入戒毒所

44歲男子去年在旺角街頭被截查,搜查後發現藏有「太空油」等毒品,被控一項管有第I部毒藥罪。他早前承認控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何慧嫻閱畢報告後,判處被告入戒毒所。

何官引述戒毒所報告,指被告有毒癮,和吸食毒品的習慣,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進入戒毒所。辯方求情指,案中毒品均為被告自用,且分量相對不多,被告已有悔意,承諾不再重犯,望法庭考慮被告坦白認罪而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求情指涉案毒品份量少屬自用

44歲被告蘇勇威,報稱無業,被控管有第I部毒藥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11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新興大廈外並非按照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文的規定,管有毒藥表第I部所列毒藥一個煙匣內有0.54克液體內有依托咪酯及0.84克液體內有尼古丁。

案情指,警方在2024年11月9日下午1時許在旺角巡邏期間,發現被告舉止可疑,遂上前截停。搜查後揭發被告身上藏有依托咪酯及尼古丁等毒藥,警方繼而落案起訴被告。惟被告其後失聯,警方下達通緝令後,在今年4月將被告緝拿歸案。

案件編號:WKCC1603/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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