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周二(29日)下午約三時接獲天樂里一住戶報案,指其單位懷疑遭爆竊。
人員接報到場,經點算後,發現單位內有約兩萬二千元現金、三隻價值共約二萬四千元的手錶及一批約值十五萬六千元的珠寶不見了。
灣仔警區刑事部人員經翻查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周三(30日)下午在大埔太和邨拘捕一名51歲姓楊本地男子,涉嫌與上述「爆竊」案件有關。人員其後在被補人的住所內檢回部份失物。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案件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
警方提醒,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十一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十四年。
警方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將大量貴重財物放置家中。市民亦應該注意防盜,鎖好門窗及啟動保安系統,多加留意在大廈出現的陌生人有否可疑的行為,以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警方亦提醒大廈保安員,時刻保持警覺性,避免讓陌生人進入大廈。如果有住戶以外人士進入,就應該進行登記;如發現可疑人士,應立即通知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