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廁所裝鏡頭偷拍女生如廁囚2個月 男教師稱難抗「心魔」才犯案 官:功績化烏有

34歲男教師去年9月在尖沙咀一間學校的廁所內安裝隱藏鏡頭,偷拍兩名女生如廁,遭校工揭發。被捕後稱因壓力大和受父親離世打擊,無法抵抗「心魔」而犯案。他早前承認4項窺淫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獲判入獄2個月。裁判官曾宗堯判刑時指,本案情節比一般商場偷拍案更嚴重,但考慮到被告過往紀錄良好,且願意承擔責任,終判監2個月。

比一般案件嚴重

曾官判刑時指,事發地點、被告及受害人的身份使本案比一般案件更加嚴重,雖然法庭考慮到被告紀錄良好,惟案發後被告以往投身教育界的功績都將化為烏有。曾官接納被告的背景報告和辯方求情,指被告願意承擔責任。曾官提醒被告,即使有其他因素導致犯案,亦非藉口,因為本案情節嚴重,遂望被告好好反省,不要再犯。最終曾官考慮到本案案情、求情及背景報告,判處被告監禁2個月。

明白犯錯需受罰

辯方早前已呈交書面求情,今於庭上口頭補充指,被告絕對不是逃避錯誤,亦明白犯錯就需要受罰。但辯方指被告這次犯案不符其品性,被告於背景報告中稱覺得犯案時不像平時的自己,遂望法庭考慮到被告過往對教育界的貢獻,加上願意承擔責任而酌情減刑。

4次偷拍女生如廁

34歲被告郭子傑,報稱教師,分別被控於2024年9月27日及9月30日,在九龍尖沙咀某學校內的廁所,暗中拍攝女子X及Y,而X及Y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X及Y身處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被告卻不理會X及Y是否同意被他拍攝。他另被控先後於2024年9月27日及10月7日,在上述學校內的廁所,為使自己或任何其他人能夠犯窺淫罪,而安裝或操作一個隱藏鏡頭。

「抵受唔到心魔」

案情指,一名在上述學校任職的校工於2024年10月7日,在學校2樓的性別友善廁所中的廁格內發現一罐空的空氣清新劑,打開後發現內有電子儀器。校工拍照後告知學校職員,職員發現該儀器是隱藏鏡頭,隨即報警。經檢驗後,隱藏鏡頭的記憶卡存有18段影片,當中有5段影片分別拍攝到事主X和Y如廁;另有1段影片拍攝到被告調整隱藏鏡頭。被告於去年10月8日被捕,他於警誡下承認犯案,稱因工作壓力大且父親離世,「我又抵受唔到心魔,所以先裝個鏡頭偷拍啲女學生」。

沉迷偷拍影片

被告於錄影會面中供稱,曾在網上觀看並沉迷偷拍影片,於是搜購隱藏鏡頭,並安裝於學校內。被告又指在發現校工將隱藏鏡頭拿走後,因害怕被拘捕或片段遭洩漏,遂刪除手機內的影片、損毀電腦的硬碟,及丢棄片段中拍攝到的布袋。被告稱犯案是出於個人慾望,否認將偷拍片段與他人分享。

案件編號:KCCC518/2025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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