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周日(29日)宣佈,有條件恢復日本部份地區的水產品進口,即日生效。香港特區政府回應傳媒查詢表示,如香港對日本水產品進口政策有變,會作出公報。
港府在聲明中指,因應日本福島核污水排海計劃,為確保香港的食物安全和公眾健康,香港於2023年8月24日開始,禁止進口來自十個較高風險都縣的水產(包括東京、福島、千葉、栃木、茨城、群馬、宮城、新潟、長野和埼玉)。
港府強調,福島核電站核污水排放的時間長度和規模屬前所未有,因此必需謹慎行事,又指特區政府一直就有關問題與日方保持溝通,包括要求日本提供核污水排放的最新發展和科學證據,評核有否條件放寛現時採取的食物安全保障措施,「如特區政府有政策調整,會作出公報」。
內地海關總署昨日發出《關於有條件恢復日本部分地區水產品進口的公告》,即日起恢復部分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進口,十個都縣除外。公告亦提及,有關進口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以及日方須有效履行官方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