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再度任命李義法官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薦,立法會今(16日)審議相關決議案,建議同意再度任命李義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任期為三年,由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9年3月19日止,獲在席議員過半數支持通過。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李義自2000年9月起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並一直任職至今。其任期在其退休年齡後,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142A條的條款獲得延續,現行任期將於2029年3月屆滿。
李義享負盛名 被譽為「法律界的巨人」
陳國基稱李義為香港最高級別法院中,法律專業與聲望均屬頂尖的法官之一,深受本地及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法律業界推崇。李官享負盛名,被譽為「法律界的巨人」,其專業水準與司法聲望足以媲美主要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最高法院中最卓越、最資深的法官。他對香港以至整個普通法世界的法學領域作出了重大而深遠的貢獻。





陳國基指出,李義所撰寫的判詞幾乎涵蓋所有法律範疇,其判詞結構嚴謹、理據充實,並不时提出新的法律原則,推動香港普通法不斷演進。李官的判詞備受本地法庭援引,並至少有70次獲主要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參照,形容李義是「香港司法機構的無價瑰寶」。
考慮到李義豐富的司法經驗、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未來數年的繼任安排,以及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相關法律條文,推薦委員會遂向行政長官推薦作出是次為期3年的再度任命。
林新強:李義曾參與多宗重要終審法院判決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發言支持行政長官李家超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再度委任李義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強調香港基本法保障司法獨立,立法會依法行使審批權力。
林新強提到,李義曾參與多宗重要終審法院判決,對回歸後香港普通法制度乃至社會發展影響深遠,包括「雙非嬰兒」莊豐源案、商業欺詐案、李明字案、外交豁免權案、剛果案、《國家安全法》相關案件,以及近期同性伴侶關係框架的訴訟等。
記者:曹露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