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非法移民滯留的問題,歐盟27個成員國批准了明顯收緊的移民政策,將賦予成員國遣返非法居留者權力,同時也可以與歐盟以外的其他國家合作設立遣返中心。
歐盟司法與內政部長理事會通過了一項收緊移民政策的決議,將加速並簡化對在歐盟成員國境內非法居留者的遣返程序,並要求非法居留者在被遣返前必須負擔義務,包含與政府相關部門保持聯繫、提供身分或旅行文件,且不得以欺騙等方式阻撓遣返程序。此舉被認為是因移民問題日益增加的背景下,安撫民眾的不安情緒,同時反制右翼勢力高漲,所落實的改革方式。
根據歐盟理事會發布的新聞稿,丹麥移民及融合部長史托克蘭(Rasmus Stoklund)表示,在歐盟境內,3/4收到遣返通知的非法移民仍會滯留而非返回原國。相信新的規則能顯著改善這些數字。他提到,這也是歷史上首度要求非法居留的第三國國民依法承擔義務。歐盟成員國也將擁有更完善的工具,例如可以延長拘留期限,入境禁令的時間也會更長。
法新社的報道說,儘管歐洲移民數量有所下降——與去年相比,非法入境人數減少了約20%——但歐洲政界人士面臨的壓力並未減輕。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歐洲版的報道引述歐盟內政和移民事務專員布倫納(Magnus Brunner)說明,這些新措施將有助於更有效率地處理申請,並減輕庇護系統的壓力,「歐洲不會容忍任何對其制度的濫用。」
史托克蘭也在報道中強調,成千上萬的人在地中海溺斃,或在遷徙途中被虐待,人口販運者卻大賺不義之財,「這表示目前的制度製造了不健康的誘因結構,以及強大的拉力因素,而這些都很難被打破。」
新的協議也明定成員國能在非歐盟國家境內設置庇護申請中心,以及建立「遣返中心」,將非法居留者遣送出境。至於非法居留者的「遣返國」不僅限於母國,可以是與歐盟成員國達成協議的國家,而且這個國家願意接受無居留權者。
為確保被遣返者的人權與安全,歐盟理事會強調協議只能與遵守國際人權標準與國際法的國家簽訂。在丹麥推動下,成員國們迅速推進了對這些措施的審議。現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的丹麥長期主張收緊移民政策。一位外交官表示,27個成員國之間確實存在「廣泛共識的政治意願」來批准這些提案。
少數持懷疑態度的國家包括:法國和西班牙,前者對某些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出質疑,後者對「遣返中心」持懷疑態度。報道說,因為遣返中心已在多國進行過嘗試,未取得實質性成效。不過,西班牙內政部長馬爾拉斯卡表示,由於某些國家施加的壓力越來越大,西班牙越來越「難以維持」自己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