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立法會舉行首次會議,討論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政府提出改革樓宇維修制度、打擊圍標、改善工地安全等多項建議,內容頗為具體。不過對於樓宇大維修監管,議員對政府「落水」程度深淺各有意見,如何平衡業主自身管理大廈的責任,是必須一併考慮的問題。
政府改革建議涵蓋多個層面,包括強化市建局「招標妥」功能,為業主進行招標、評標,只有在「預審名單」內的顧問及承建商才能參與競投;就大維修管理,當局建議收緊授權票、利益申報制度等。觀乎議員發言,側重點各有不同,有圍繞長遠安置方案、引例說明原址重建不可行,亦有人倡議成立「樓宇維修管理局」,以至推出特殊稅務優惠動員社會繼續募捐,以助收購業權。





市建局未來角色吃重 資源承受力引關注
本身是資深規劃師的選委界林筱魯在會上提到一個較特別的觀點,他認為要落實大維修改革,必須先釐清公權力「落水幾深」問題,會否衍生「過度介入」。他提醒,若政府對維修工程要管得鉅細無遺,變相業主的管理責任減少,其對大廈的話事權、投入度都會降低;若管理方面過於架床疊屋,也會引致成本上升。
有熟悉相關政策人士表示,這正是維修工程管理的兩難取捨。10多年前政府推出強制驗樓政策,選擇了「最不需要落水」的模式,把選擇權交給法團、顧問和工程公司,但明顯高估了一般業主管理工程的能力和興趣,形成權力真空,最終淪為圍標集團的「肥豬肉」。今次大火悲劇顯示監管不足釀成惡果,現在天秤的兩端,必然是傾重強化公權力規管的一方。
林筱魯向筆者指,完全明白社會對政策介入維修有一定訴求,亦留意到政府無再固守過去的共識,敢於尋找新的平衡點。不過他認為,倘政策牽涉更多公權力介入,須非常明確界定政策目的和範圍,例如工程到甚麼規模要納入規管、政府深度參與又會否取代了業主權力等。
事實上,無論是介入大廈維修管理、收購宏福苑業權、提供恩恤補貼等,均牽涉大量公帑支出,隨着社會對火災事件的同情度減退,近日要求政府慎用公共資源的聲音漸多,例如動用公帑解決業權問題,會否開了日後處理其他災難的先例。
另一方面,市建局未來須承擔更大責任,為大維修工程招標及評標,「招標妥」亦須制訂預審名單,背後牽涉額外的資源負擔,也是現實問題。市建局近年財政欠佳,連續3個年度虧損,上年度淨虧損達27.2億元,去年獲政府「送地」間接注資;局方已多番「叫救命」,要求盡快檢視同區7年樓齡補償機制。
身兼市建局非執董的民建聯議員陳學鋒指,市建局過去集中在重建工作,樓宇復修比重較少,無可否認市建局近年資源上有挑戰,但認為理順了樓宇維修政策,可延長舊樓使用年期,有助紓緩重建壓力,長遠減低市建局負擔。他相信市建局透過現有資源調配,有能力處理日後的額外責任,暫沒需要「泵水」。
陳學鋒指經過初步調研,市場上過半建築公司都不願意參與大廈維修,原因是行內品流複雜,涉及眾多懷疑非法行為。他認為只要政策執行嚴厲,預審名單設置嚴謹,逼使不良的顧問和承建商離開市場,市民也可從中得益。
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