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近年在港越趨普及,惟按目前法例,這些工具在法律上視為「汽車」,在行人路、單車徑使用屬違法。新界北立法會議員譚鎮國今日(4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口頭質詢,詢問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立法工作進度及詳情,及該等工具的認證標準將於何時推出及生效。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計劃今年修例規管,包括容許在合適的單車徑行駛,使用者未來須年滿16歲及佩戴頭盔。
容許在指定範圍內安全使用
陳美寶表示,留意到電動可移動工具在世界各地日趨普及,計劃在今年立法並推出規管的安排,以容許市民在指定範圍內安全使用,作為首程或尾程的短途出行方案。陳美寶指,此舉可配合新發展區的單車徑網絡,為市民提供綠色低碳的出行選擇。
陳美寶指,按目前法例,在行人路、單車徑使用該類工具屬違法。警方數據顯示,相關拘捕人數由2024年的647人,增至2025年的760人。同期,涉及電動可移動工具的交通意外亦由3宗增至8宗;火警事故則有12宗及17宗,主要由電力故障引致,反映有需要加強規管。





正與生產力促進局擬訂細節
陳美寶透露,規管架構核心為設立一套產品認證機制,運輸署正與生產力促進局擬訂有關細節,獲認證的產品將貼上二維碼標籤以供識別。她強調,電池安全是認證的關鍵,特別是針對鋰離子電池的易燃風險。署方會參考內地及國際標準,要求產品通過過度充放電、短路、防禦過熱及撞擊等多項測試。當局亦正探討將不易燃的半固態及固態電池納入認證計劃。
使用者須年滿16歲及佩戴頭盔
至於使用者,陳美寶明確指出,未來必須年滿16歲、佩戴頭盔,並只能使用合規格的產品。當局亦會聯同警方及道路安全議會加強宣傳教育,並在推出規管後發出實務守則,灌輸正確駕駛態度。政府計劃今年內,將最新的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
譚鎮國指近日曾發生電池充電時短路爆炸的意外,追問政府在完成相關立法工作前,有何措施減少涉及該等工具的意外,會否先進行先一步規管。陳美寶表示,已指示部門在籌備新法例同時,積極研究能否透過現行法例或行政手段,實施更嚴格的臨時規定。部門將會借鑒內地城市在產品認證和預防火災安全隱患方面的做法。
記者:李健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