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獨自夜釣慘溺亡 家屬向釣場索賠91萬

2025年5月深夜,湖南長沙一名49歲男子劉俊(化名)約同事被拒後,獨自前往長沙市望城區一處釣場夜釣,最終不幸墮海身亡。家屬認為釣場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一紙訴狀將兩名經營者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91萬餘元。。

男子獨自夜釣示意圖。iStock
男子獨自夜釣示意圖。iStock

 

男子獨自夜釣示意圖。iStock
男子獨自夜釣示意圖。iStock

 

法院判決男子自身承擔八成責任

5月14日,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判決劉俊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應對自身安全負主要責任。明知夜釣風險高,且在經營者多次建議找同伴的情況下,仍堅持獨自垂釣,自身承擔80%責任。而釣場方面雖設置警示標識及救生設備,但存在釣位路面不平、無安全護欄、24小時營業卻無夜間巡查、監控失效等多項安全隱患,在得知劉俊無同伴後亦未阻止或加強防護,需承擔20%責任。

法院最終核定劉俊家屬各項損失107萬餘元,判決釣場經營者賠償18萬餘元(已扣除先前支付的5萬元),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雙方均服判,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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