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6周年,保安局推出一連五集的電視節目《國安檔案解密》。今日(7月14日)播出第3集深入探討「譚得志案」,當中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前立法會議員廖長江及資深大律師江樂士現身說法講述案件,同時節目訪問一名參與暴動其後被判監的青年,指譚得志的言論完全毫無事實根據,向容易被煽惑或不理性的市民進行洗腦,灌輸「港獨」的思想。
節目中提到,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藝名快必)在2020年1月至7月期間出席及主持多個公眾集會,參與遊行以及擺設街站,宣傳反中亂港的信息,其間他多次公開發表不同的煽動口號,包括在街頭公然侮辱和惡意攻擊警方,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慫恿他人作出不守法的行為。警方以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等罪行拘捕譚得志,案件於2021年7月26日開審。
譚得志經過審訊後被判11項罪名成立,包括分別發表煽動文字、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譚得志最終被判監禁共40個月,另加5000元罰款。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節目中表示,譚得志在2020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舉辦的公眾集會發言,煽動中學生參與一個違法的活動,至兩日後(即2020年1月19日)又於銅鑼灣擺街站,其間他無視警方的警告,手持擴音器帶領群眾高呼「港獨」口號,並以粗言穢語辱罵在場警員及政見不同的途人,甚至呼籲支持者滋擾警察宿舍。警方國安處李桂華指出,譚得志的言論已完全超越合理批評的範圍,其煽動仇恨、踐踏他人權利及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極為卑劣,警方遂果斷將其拘捕。
立法會議員廖長江補充指出,譚得志以卑劣的手段,去貶損警隊和政府,亦用層出不窮的卑劣手段,去煽惑、憎恨特區政府和國家,甚至有時候鼓吹「港獨」。他憶述反對派在立法會大會審議《國歌條例》期間扔擲惡臭的物體於地上,干擾議會進行,目的是令香港的立法會議會沒法運作,從而損害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甚至以網絡暴力破壞分裂香港,強調這些行為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此外,一名青年當年受到煽惑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參與暴動,最終被判監禁4年11個月,目前就讀於懲教署的立德學院。他指譚得志在集會上的發言,大部分針對警方完全毫無事實根據的指控,當中充滿大量負面信息,企圖洗他們進行洗腦,灌輸「港獨」的思想,對青少年遺害很大,「其實只要冷靜地分析,就會發現他所說的話,都是完全毫無事實根據,並且利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詞」。
資深大律師江樂士表示,煽動罪完全不影響言論自由,其中一個原因是《基本法》明確保障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及出版自由,這些權利同樣在國家安全相關法律中受到保障,訂明執行國安法律時必須尊重人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及出版自由均須受到尊重,香港擁有非常活躍的媒體環境,媒體一向不吝嗇就時事議題表達意見。
李桂華在節目尾聲指,譚得志發布的言論和文字,不斷對警方、特區政府,甚至自己的國家作出毫無根據的抹黑,荼毒青少年的思想,更主張主權獨立,嚴重影響社會和國家安全穩定。
一連5集的《國安檔案解密》由藝人陳啟泰主持,依次回顧「唐英傑案」、「羊村繪本案」、「譚得志案」、「光城者案」和「『35+』顛覆政權案」5宗重大國安案件的來龍去脈。節目由6月30日起,逢星期二晚上8時15分於HOY 78台播放,並於保安局官網及社交平台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