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逾1.6萬人遭強迫絕育 舊《優生保護法》受害人和解最多獲賠83萬

日本在二戰後曾推出《優生保護法》,強迫被視為身體有缺陷的國民接受絕育手術,日本最高法院已裁定此法違憲。當局與受害人周五簽署和解協議書,內容包括中央政府致歉及向受害者本人最多賠償1500萬日圓(約83萬港元)作為補償。

《優生保護法》在1948至1996年間實施,過去有約1.65萬人因此被強制絕育。部分受害人從2018年起提出國賠訴訟,最高法院於7月3日認定該法違憲,判決其中4件國賠定讞,另1件發回高院更審。

首相岸田文雄今年7月17日已親自跟訴訟原告等人會面「深深致歉」,並承諾盡可能早日提出補償措施。

據日本富士新聞網報導,受到最高法院判決影響,日本政府已跟原告團簽署和解協議書,內容包括中央政府致歉,並給予原告受害者本人最多1500萬日圓作為補償。

化名北三郎的原告表示,還有人正在承受痛苦,「請救救那些人」。預料目前仍在進行中的相關訴訟,未來也將基於這份協議書達成和解。

共同社中文網報導,在兒童家庭廳舉行的簽署儀式上,全國原告團和律師團與兒童政策擔當大臣加藤鮎子確認協議書內容。

兒童家庭廳表示,3個高等法院和6個地方法院正在審理中的19人,今後將基於協議書達成和解;另外在東京高等法院,有2人已於9月13日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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