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紅酒樽包裝作掩飾 警檢市值1100萬液態可卡因 拘2男女

警方毒品調查科人員昨日(22日)在深水埗達之路一帶執行反毒品行動,人員於達之路一停車場內截查一男一女,並在該名女子的行李箱內檢獲16枝,每枝1.5公升,以紅酒樽包裝作掩飾,共24公升的懷疑液態可卡因,市值約1100萬元。人員隨即將該名34歲姓吳內地男子及該名47歲姓袁本地女子 以「販運危險藥物」 罪拘捕。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檢獲以紅酒樽包裝的液態可卡因。
警方檢獲以紅酒樽包裝的液態可卡因。

 

行動中檢獲共24公升的懷疑液態可卡因,市值約1100萬元。
行動中檢獲共24公升的懷疑液態可卡因,市值約1100萬元。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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