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寨村危樹殺人|樹藝公司指涉案樹木短期內不會倒塌 地政總署稱移樹需具相關牌照

大埔梧桐寨村64歲村代表2022年10月夥同村民義務鋸樹時,被倒下樹幹擊中斃命。死因研訊今續,外判商樹藝公司項目經理指出當時樹幹未被蟲蛀或腐爛,樹木短期內不會自然倒塌,而移除樹木屬高風險行為,理應爬到涉案樹木旁邊樹上,由上而下逐步鋸斷樹木,不應從根部鋸起。高級地政主任則指按法,移除樹木需要相關牌照,一般市民不可自行移除樹木,須轉交相關部門處理。

承辦商逾期交風險報告 署方事後加罰則

死者為丘玉生於1958年出生,卒於2022年10月28日,終年64歲,生前擔任港鐵站務員。地政總署外判承辦商東方綠化有限公司被列為有利害關係方,由大律師文嘉樂代表。案件由3男2女陪審團審理。

地政總署高級地政主任譚偉棠供稱2022年8月22日接獲投訴後,案發時分判商東方綠化有限公司沒有按時在3日內檢查涉案樹木,再在3日內呈交勘察樹木風險評估報告,署方電郵跟進追討,直到10月28日當日事發後才收到東方綠化3份報告。譚偉棠憶述對方解釋指當時由8、9月起正值修理草木高峰期,不時有颱風來襲,工作繁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下,不少員工病倒,遂無法依時呈交報告。譚偉棠當時不接受東方綠化解釋,停止對方入標9個月。

外判商項目經理何家健指,涉事樹木當初經勘查後,認為短期內不會自然倒塌。
外判商項目經理何家健指,涉事樹木當初經勘查後,認為短期內不會自然倒塌。

 

移除樹木須具相關牌照

譚偉棠交代其後修訂了檢查及提交報告限期,要在5日內到場檢查,並按高中低風險情況分別要在10日、19日及26日內完成報告,同時引入了逾期罰款機制,其後分判商表現接近全部達標。譚偉棠亦指出根據法例,移除樹木需要相關牌照,一般市民不可自行移除樹木,須轉交相關部門處理。

外判商東方綠化兼二判龍山樹木及環境建設有限公司涉案項目經理何家健作供,交代根據合約,東方綠化接獲轉介投訴後須於14天內到場勘查樹木,1個月內呈交檢查報告,不記得可曾聽聞過署方「3+3」的日數要求。代表東方綠化的大狀文嘉樂呈上事發前電郵,指出署方轉介電郵中標明東方綠化接獲轉介投訴後,須於14天內到場勘查樹木並呈交檢查報告。

外判商稱受疫情所累逾期交報告

何家健交代東方綠化8月22日首次接獲投訴,7日後派員到場檢查涉案樹木;10月10日再次接獲投訴,6日後派員到場檢查,10月19日審查報告;10月11日第三次接獲投訴,7日後派員到場檢查,10月21日審查報告,最終3份報告一同於10月28日當日事發後呈交。何家健坦承逾期呈交報告,解釋因為受新冠肺炎疫情所累,加上當時剛剛接手涉案的西貢及大埔區林木項目,需要處理上一手分判商遺下的大量工作,遂先到場檢查處理投訴,報告則一直堆積起來未及呈交。何家健交代2022至2023年度署方合約中,原預期有約3000宗投訴個案,然而最後結算時超出接近1倍,達5800多宗。

何家健憶述案發當日自己到場檢查涉案樹木,當時樹幹從根部被鋸開,已被鋸成多件樹塊,然而樹幹屬實木,未被蟲蛀或腐爛。何家健認為樹幹情況符合3份報告內容,短期內不會自然倒塌。何家健指出移除樹木屬高風險行為,理應爬到涉案樹木旁邊樹上,由上而下逐步鋸斷樹木,不應從根部鋸起,以免樹木倒下時壓斷其他樹木。

案件編號:CCDI-1075/2022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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