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涉詐騙百分百擔保貸款600萬元 共被控8罪 3.28再訊

珠寶中小企的經營者及其東主懷疑遭一名中介人教唆虛報僱員薪酬紀錄,涉誘使銀行批出兩筆「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共600萬元。3人連同另外兩名被指涉案人士被廉政公署控告共2項串謀詐騙罪、一項洗黑錢罪、以及5項洗黑錢交替控罪,案件今天(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3月28日再訊,以待準備轉介至區院的文件。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依次為43歲報稱理財顧問的李基榮、53歲報稱文員的蔡慧珊、56歲報稱文員的蔡偉恒、47歲報稱銷售員的戚耀恒、37歲報稱髮型師的呂梓文。他們分別續准以現金10萬元、5萬元、1萬元、10萬元、2萬元保釋。根據廉署新聞稿,李基榮為時任企業好醫生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蔡慧珊及其兄長蔡偉恒,分別為翠寶緣東主及經營者。

控罪指,李基榮、蔡慧珊、蔡偉恒、戚耀恒被控於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及/或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按證保險公司」),即不誠實地:
(a)就翠寶緣(「該公司」)在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作出的一項「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申請(「該貸款」),向滙豐及按證保險公司遞交虛假、具誤導性及不足夠的資料,即有關該公司的僱員薪酬資料;(b)向按證保險公司虛假地表示,滙豐批予該公司的貸款信貸融通的得益,將用作支付工資或為該公司的業務運作提供一般營運資、資本;以及(c)致使滙豐及按證保險公司向該公司批出該貸款,而導致該李基榮、蔡慧珊、蔡偉恒及戚耀恒獲得利益,或滙豐及/或按證保險公司蒙受不利。李基榮、蔡慧珊、蔡偉恒另被控於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5月24日期間,涉及另一項謀詐騙罪。

李基榮​、蔡慧珊​、蔡偉恒、戚耀恒、呂梓文,另被控於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9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財產(即港幣5,000,000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一同串謀處理該財產。

案件編號:ESCC242/2025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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