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時任院長張健華被指2014年性侵智障女院友,但女院友因精神狀況無法作供,律政司因而撤控。事主2018年入稟區域法院向張健華及康橋之家追討賠償,去年勝訴,張健華及康橋之家須賠償共約119萬元。張健華今向原審法官黃若鋒申請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賠償,指黃官裁決中事主從無不快,又質疑黃官裁斷修改醫療報告,而閉路電視片段中從未拍到性侵行為。黃官押後3個月內宣判。
原告由事主母親代表入稟;被告依次為張健華及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智友集團本為被告,但原告方接受其和解方案,故法庭只處理針對張和康橋之家的訴訟。
案件編號:DCPI 648/2018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