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南打擊危駕拘11男  280車涉超速行駛收傳票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一連五日(24日至28日),在區內展開代號「飛盾」行動,打擊超速駕駛及非法改裝車輛等相關違法行為。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十一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28至50歲,分別涉嫌「超速駕駛」、「酒後駕駛」、「藥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等,當中兩名分別為28及40歲被捕男子亦被發現為被通緝人士。

人員亦偵測到280部車輛懷疑超速行駛,遂向有關司機票控及發出傳票。人員亦發現33輛私家車、一輛貨車及5輛電單車懷疑經過非法改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人員已將涉事車輛拖往汽車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驗,並向另外13部車輛發出欠妥車輛報告。

警方呼籲駕駛人士,危險駕駛及超速駕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除了被罰款,亦會判處入獄及停牌,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繼續在區內執法,打擊酒後及藥後駕駛、超速、非法賽車、非法改裝車輛及其他交通違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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