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搗破毒窟拘2女12男 檢海洛英咪達唑侖等不同毒品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周四(6日)在區內展開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廣東道一單位。

人員在該單位內拘捕一名42歲本地女子,她涉嫌「經營毒窟」及「販毒」。單位內另外一名本地女子及十二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41至69歲,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期間,人員在單位內共檢獲約五點一克懷疑海洛英、約一點四克懷疑「冰」毒、約零點九克懷疑可卡因、八粒懷疑咪達唑侖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的工具,包括「冰」壼、錫紙及打火機等。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五千二百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港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港元和監禁十五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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