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歲女子4年前應約到酒店房與2名消防員友人喝酒消遣,疑不勝酒力靠床休息之際,遭兩人輪姦。兩消防員否認強姦罪,受審後29歲男被告罪成,31歲男被告脫罪。法官譚耀豪今早於高等法院指被告案發時鬼迷心竅,為滿足一時性慾,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工作抱負均毀於一旦。譚官又指2人一同侵犯事主,罔顧事主感受,行為令人髮指,事主至今仍然有嚴重抑鬱焦慮,有顯著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終判處被告監禁6年3個月。
求情稱患癌仍刻苦求學工作獲上司同袍讚賞
31歲李浩田及29歲陳卓軒被控一項強姦罪,被控於2021年8月20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太子道西新世紀廣場帝京酒店978號房強姦X。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首被告李浩田強姦罪脫,以5比2大比數裁定次被告陳卓軒強姦罪成。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陳卓軒草根出身,孝順父母關懷長輩,又照顧家庭,經常帶長期病患母親覆診,身為家中經濟支柱,被告想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消防隊目,表現出色上進,2021年案發前患癌接受化療下,仍刻苦完成消防工程學士學位,定罪後仍獲家人支持,交往11年女友亦不離不棄,視對方為生命中不可或缺之人,認為被告犯案只是一時鬼迷心竅,無論如何也會一起面對,時任上司同袍也讚賞被告工作態度。
官指被告鬼迷心竅犯案造成事主嚴重心理創傷
辯方續指被告犯案時沒有使用武器或暴力,沒有脅迫或欺騙,被告沒有案底沒有預謀,沒有侮辱之餘更加照顧事主,因為犯案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希望法庭量輕判。譚官考慮到證據,認為2名被告一罪成一罪脫,可能因為無法肯定罪脫被告有否與事主性交,而不是事主同意與1名被告性交同時,不同意與另1名被告性交。
譚官判刑時接納求情,指被告原有大好前途,惟案發時鬼迷心竅,為滿足一時性慾,藉事主醉酒毫無反抗能力下,被告乘虛而入,2人一同侵犯被告,罔顧事主感受,行為令人髮指,又沒有使用安全套,帶來風險會懷孕或感染性病。譚官引述創傷報告,指事主至今仍然有嚴重抑鬱焦慮,有顯著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多方面功能領域受嚴重影響,需要接受心理治療。譚官以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因上述因素加刑1年半,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及其個人背景,酌情減刑3個月,終判囚6年3個月。
案件編號:HCCC230/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