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信用卡狂碌購物再轉售圖利 警拘6男女涉15宗盜竊欺詐

警方留意到自今年7月起,有犯罪集團利用偷來的信用卡,在區內商場購物,然後轉售圖利。警方經深入調查後,鎖定集團主腦及成員,前日(11日)進行打擊詐騙及搵快錢行動,共拘捕5男1女,年齡介乎15至44歲,其中一人持雙程證,部分人有三合會背景,他們分別干犯15宗「盜竊」、「欺詐」、「處理贓物」及「管有危險藥物」等罪,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展示案中贓物。林思明攝
警方展示案中贓物。林思明攝

 

警方在被捕人身上檢獲現金。
警方在被捕人身上檢獲現金。

 

被捕人會用偷來的信用卡購物。
被捕人會用偷來的信用卡購物。

 

 

 

被捕人用偷來的信用卡購物。
被捕人用偷來的信用卡購物。

 

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偵緝督察江杏宜講述案情。林思明攝
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偵緝督察江杏宜講述案情。林思明攝

 

沙田警區重案組第一隊偵緝督察江杏宜講述案情時表示,自今年7月起,沙田警區刑事部留意到有犯罪集團,利用偷來的信用卡,然後在沙田區一個大型商場購物,再將購買的貨物轉售圖利,警方展開調查,翻查商場以及政府「銳眼計劃」安裝大量閉路電視影像作出分析,最後成功鎖定有關集團的主腦及活躍成員。

9月11日晚上約6時,警方採取行動。當集團成員一行三人嘗試再在銅鑼灣一個商場重施故技時,被警方當場拘捕,他們涉嫌盜竊、欺詐、處理贓物、以及管有危險藥物罪名。警方在其中一人身上檢獲一張偷來的信用卡以及小量依托咪詣毒品。

另外亦在他們身上檢獲合共港幣$9,364現金。警方繼續採取拘捕行動,一連三日分別再拘捕多2名男子及1名女子,他們涉嫌欺詐罪。六名被捕人士分別與沙田區及深水埗區在7月至8月份共13宗同類案件有關。全部人仍然被扣查。

警方重申,盜竊、欺詐、處理贓物,以及管有危險藥物罪均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14年。

打擊詐騙及搵快錢罪行一直以來都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會持續採取主動執法行動去打擊相關罪行。警方亦想借機會提醒商戶,需要提防不法之徒會用偷來的信用卡,甚至可能是假信用卡購物。商戶應該提高警覺,要核實信用卡持有人身分,如有懷疑請立即與警方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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