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亞23日舉行全民公投,決定是否允許安樂死,讓這個爭議性十足的議題再次受到矚目。據統計,歐洲目前已有多國允許末期病患以安樂死(由護理人員應病人要求實施死亡)或協助死亡(協助病人結束自己的生命)的方式結束生命。
斯洛文尼亞國會在7月通過一項「協助死亡」法案,允許特定條件下協助無法承受痛苦的末期成年病患結束生命,準備在23日對該法案進行公民投票,投票結果具有約束力。
據路透社報道,該法案允許面臨難以忍受的痛苦,且無任何改善希望的成年人選擇安樂死,支持者認為這將減輕不必要的痛苦,反對者則認為社會應該照顧病人,而不是幫助他們死亡。
居住在盧布爾雅那東部聖托馬茲鎮的86歲老人揚澤科維奇支持這項法案。他的妻子阿蓮卡多年來飽受糖尿病相關疾病折磨,只能依靠輪椅行動,最終在2023年,他帶她前往瑞士一家診所接受安樂死,「她坐在輪椅上,痛苦不堪,我看著她就心如刀割」。
然而,反對者稱這項法律不人道,違反國家憲法明言人的生命不可侵犯的規定。天主教大主教佐雷表示,國家應該將重點放在臨終關懷,「讓我們關懷病人和臨終者,但不要讓他們選擇自殺」。如果多數選民反對這項法案,且反對者佔169.2萬選民總數的至少20%,該法案將被否決。據了解,澳洲、加拿大、荷蘭、比利時和美國幾個州已經允許安樂死。英國下議院今年稍早投票通過安樂死合法化法案,但仍須上議院批准。
荷蘭及比利時是安樂死的「先行者」。在荷蘭,安樂死自2002年4月起合法,但受到嚴格監管,醫師和獨立專家必須共同認定患者正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且無任何康復希望。這項權利於2023年擴展至12歲以下兒童。比利時於2002年稍後效仿荷蘭,通過安樂死法案,並附加與荷蘭類似的限制條件。
瑞士禁止「主動安樂死」,但自二次世界大戰以來一直允許「協助死亡/自殺」;該國刑法規定,只有「出於自私動機」的教唆或協助行為才屬於違法。2014年,瑞士更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允許所有年齡層的末期疾病兒童申請協助死亡的國家。西班牙於2021年3月通過法律,允許安樂死和醫療協助死亡,但條件十分嚴格,申請人必須神智清醒且有行為能力,申請必須以書面提出,之後須再次確認,並經評估委員會批准。
法國方面,一項由總統馬克龍支持、旨在為患有嚴重且不治之症的成年人,提供醫療保障的法律草案,因議會於2024年6月解散而陷入停滯。該草案於5月下旬在國民議會(下議院)首次投票通過,預計於2026年1月提交參議院審議。馬克龍已表示,如果議會再次陷入僵局,將舉行全民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