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後,勞工處開始巡查設有大型棚架的樓宇維修工程工地的防火設施及火災應變安排,以保障工人的職業安全。勞工處發言人今日(12日)表示,為期兩周執法行動已完成,日後會繼續重點巡查違規地盤的改善情況及已移除樓宇外牆棚網的工地。
發言人指,勞工處在11月28日開展的特別執法行動中,巡查了467個建築地盤,共發出249份書面警告及112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提出25宗檢控,主要涉及地盤內禁止吸煙、走火通道和滅火器沒有保持良好狀況、不安全的高處工作及沒有提供個人防護裝備等違規情況。

勞工處巡查了467個建築地盤。

勞工處巡查確保樓宇維修工程工地的防火設施及火災應變安排。

工人拆棚和棚網。

工人拆棚和棚網。

工人拆棚和棚網。
若棚架有墜物風險 將不警告即執法
勞工處會繼續跟進違規地盤的改善情況,如不安全的工作情況持續,處方會依法處理。勞工處亦會繼續巡查已移除樓宇外牆棚網的工地,若發現仍有外牆工程在棚架上進行,處方將通知相關部門跟進。如發現棚架上有物件墮下等迫切風險,勞工處會即時執法,包括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及提出檢控,而不作警告。
勞工處重申,承建商必須嚴格執行所有地盤安全措施,以保障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若違反有關規定而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