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青年於交友應用程式「heymandi」認識妙齡女子後,威脅女方與自己發生關係,因而被控一項企圖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罪,今於區域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時男被告向女事主提出購買其私密照,並開價每張100元,在女方發送相片後,被告卻拒絕付款,並要求女方與他進行性行為,否則會在網上發布該些相片。案明續審。
被告葉駿軒,他否認一項企圖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透過「heymandi」認識女事主X後,2人改為以telegram溝通。2023年10月8日,被告提出購買X的私密照,並開價每張100元。X後來向被告發送私密照,部分照片拍攝到她的面容和私處。惟被告收到私密照後拒絕付款,並表示已儲存照片。
控方指,X當時要求被告刪除照片,但被告不但拒絕,更要求X與他性交,否則便會在網上發布X的私密片,X於是報警。及至2023年10月10日,X應被告邀請到宏基國際賓館會面,警方在現場拘捕被告,他表示自己「用錯方法逼佢(X)出嚟」,其實並不會網上散播X的照片。被告警誡下又承認存有26張X的私密照,曾邀約X但遭拒。
案件編號:DCCC256/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