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內地女子涉嫌在2021年虛報學歷以申請來港就讀的入境許可,而訛稱曾在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就讀,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透露已索取法律意見,料再加控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6日再訊,以等候警方處理案件進展及落案起訴,獲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持雙程證的女被告王宇陽,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控罪指王於2021年12月6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來港就讀入境許可,而安排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聲稱她在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在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就讀。
案件編號:STCC4274/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